自2012年初上海开始试点,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到2012年年底已经扩大到全国12个省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。
这项改革目前涵盖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,即“1+6”。从每一道交易都要全额征税的营业税,变成逐环节征收逐环节抵扣的增值税,“营改增”成为扭转流转税成本,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利好政策。
截至2月1日,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,从12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,目前共有102.8万户试点纳税人,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。2012年,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.3亿元,12省市平均减税面达到95%。其中,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更大,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%。
作为一项复杂的税制改革,其政策从制定到施行,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。在一年试点过程中,暴露出部分行业税负增加、抵税项目不充分、国地税衔接不畅等问题。
“所谓试点,就是要试错,总结经验,以在未来的政策制定上来进行完善。”毕马威北京税务部高级经理沈瑛华对《财经国家周刊》说。
交通运输业税负
“营改增”试点之后,关于税负增减的情况引起多方关注。
根据毕马威从客户了解到的情况,在“营改增”的“1+6”行业中,交通运输服务中部分陆路运输和内河航运企业的税负增加较为明显,物流服务、动产租赁服务的税负稍有增加;而其他的试点行业,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、信息技术服务、文化创意服务、咨询服务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都是减少的。而在税负增加的行业中,差异最大的就是交通运输业。把交通运输业细分来看,航空运输是大幅度减税的,水路运输是基本平衡的,只有陆地运输在试点初期税负增加较为明显。
以北京某物流公司为例,2012年9-11月,“营改增”后实际税负增加了84%,根据企业自己的测算,以前营业税的理论税率为1.34%,“营改增”后增值税的实际税负为2.46%。
“据我们统计,交通运输企业中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上升。比如安德物流税负比上一年增加了7000万,中储运增加了2000万。”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会长姜超峰对《财经国家周刊》记者说。
上述物流公司运营总监对《财经国家周刊》说:“我们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就是:可抵扣进项税额偏少。”
对于物流企业来说,外购的成本支出主要为运输工具、油费、维修费、路桥费,其中:运输工具购置成本高、使用年限长,大中型企业在未来几年大额资产购置的几率较低。
以上述物流公司为例,其运营总监告诉记者,该公司可抵扣的进项只包括外包的运输业务、燃油,而其主要运输工具—汽车,使用寿命都在10年以上,这四个月里面并没有买车。
另一方面是可以抵扣的进项,如油费、维修费等却难以取得正规的增值税发票。有些是没有纳入试点范围的原因所致,而有些源自于“营改增”给企业的准备时间较短而导致的工作衔接不畅所致。
除了这些,企业认为还有很多成本没有进项可以抵扣的,比如员工的工资、福利,由于不是外购项目,而是本企业增值的组成部分,不可能抵扣;而保险、不动产的租金、银行的服务费、差旅费等外购支出,所占企业成本的比重也比较大,但在目前由于这些行业尚未纳入试点,都是没有进项可抵扣的。